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新闻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离职当月公司要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?
新闻中心
离职当月公司要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?
发布时间:2023-10-19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韶关社保代交,韶关薪资代发,韶关员工社保外包,韶关人力资源公司,韶关劳务派遣,咨询电话:13431007953(微信同号),QQ:852001335 欧女士
离职当月公司要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?
现在,很多公司规定:在15号之前离职不缴纳当月社保,15号之后离职可以缴纳当月社保。
那这个规定是否合法,一定要卡在15号之后离职吗?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。
职工离职的当月,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,企业应为其缴纳在职当月社保费用,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。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:
根据《劳动合同发》第7条规定:
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4、58、60条规定:
国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,有权查询缴费记录、个人权益记录,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。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,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。
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 
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、减免。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,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。
当月的工资是由原单位支付的,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该月劳动报酬,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。
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,也就是说,在职一天,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,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。 
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,20年人事外包经验,国内80多家分公司,300多个服务网点,为各地企业员工提供社保公积金、薪酬代发、劳务派遣等人事外包服务。
咨询电话:13431007953 微信同号 欧女士
办公QQ:852001335
韶关社保公积金代办,韶关公司社保代办,企业社保外包,韶关劳务派遣公司,韶关人事代理